大渡口区环境保护局为政府组成部门,主要职责是对全区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。内设办公室(挂法制与宣教科牌子)、行政审批科、污染防治科、生态环境保护科4个科室,下设环境行政执法支队(参公,副处级机构)、生态环境监测站、环境质量管理中心、环境宣教信息中心4个事业单位。
环保局领导分工
李建华(党组书记、局长):全面主持局党组、行政工作。
张 伟(党组成员、副局长):分管“田园行动”,分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目标考核、农村环境保护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、政策法规、行政处罚、宣传与教育、信息化等工作。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科、宣教信息中心。
颜 军(党组成员、区纪委派驻区环保局纪检组长):主持纪检组工作。
梁 红(副局长):分管“绿地行动”,分管环境影响评价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、排污许可管理、环保产业发展、污染防治项目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、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。分管行政审批科、污染防治科。
刘 宁(党组成员、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):主持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工作、分管“蓝天行动”、“碧水行动”、“宁静行动”,分管行政管理、资金财物、审计、环境监测、牵头大气、水、声环境质量改善等工作。分管办公室、生态环境监测站、环境质量管理中心。
科室职责
科室名称 |
电话1 |
电话2 |
传真 |
办公室 |
61510900 |
61510915 |
61510920 |
行政审批科(行政审批大厅(环保局窗口)) |
6808366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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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染防治科 |
6151089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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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保护科 |
61510895 |
6151089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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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|
61510903 |
615109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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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监测站 |
61510909 |
615109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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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质量管理中心 |
61510905 |
615109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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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宣教信息中心 |
6151089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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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班电话 |
61510901 |
15998965606 |
区环境投诉电话:61510907 15998965606
办公室地址:大渡口区春晖南路10号春晖大楼2、3、4楼
邮 编:400084
电 话:61510920